中国与美国、欧盟及加拿大之间持续了两年多的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之争15日有了最终结果。当天,世界贸易组织(WTO)做出终审裁决,维持了WTO争端解决机构认为中方做法违反世贸规则的结论。这是中国加入WTO后首次在贸易纠纷中败诉,因此其影响格外引人关注。
事件
WTO裁定我零部件进口措施违规 WTO上诉机构于12月15日散发了欧盟、美国、加拿大诉中国汽车零部件案上诉报告。这份报告维持了WTO专家组7月份的裁决结果,认为中国涉案措施违反了国民待遇。中国在这次贸易纠纷中败诉。但是上诉机构报告推翻了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
按照程序,上诉机构的裁决报告将在30天内由WTO争端解决机构批准并生效。裁决生效后,中国须在一定期限内修正违规措施,这个期限将通过当事方协商或由WTO仲裁来确定。
汽车零部件争端已持续了两年多。在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就该争端进行磋商但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2006年10月26日,WTO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审理此案。今年7月18日,专家组公布裁决报告,认为中国违反了相关贸易规则。9月15日,中国提出上诉。
>>商务部表态
欢迎+遗憾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天表示,WTO上诉机构支持中方在汽车成套/半成套散件进口关税待遇等方面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错误裁决,中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也对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其他部分裁决感到遗憾。
此前,商务部官员曾表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规避海关监督。中国自加入WTO以来一直认真履行承诺,已大大降低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关税,为贸易伙伴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市场准入机遇。
>>背景
汽贸争端起源 汽贸争端缘于2005年我国出台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进行了严格限制,其中规定: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60%及以上的,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25%)。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对于零部件进口,我国执行的关税税率仅为10%。
欧盟及美国认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机制违反了WTO规则,并于2006年3月正式就此在世贸组织向中国提出了磋商请求,随后,加拿大也加入这一行列。
>>为何制定零部件进口措施?
防范化整为零变相逃税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主任赵玉敏:我国制定相关规定的初衷在于防范高档汽车的走私,杜绝某些人进口低关税水平的汽车零部件、再组装成整车销售的做法。同时,由于国外汽车企业对我国封锁高端汽车零部件技术,这一举措客观上也可以促使国外企业在我国建立生产线或与国内企业合资生产。一些发展中国家在进口汽车零部件方面也有着类似的做法,但没有引起欧美国家的过多关注。由于我国具有强大的技术消化能力,国外企业担心一旦在中国建立生产线,将造成技术泄露,因此才会强烈抵制我国的做法。
>>最终裁决结果利弊几何?
虽然败诉,但比初裁结果有利 商务部WTO研究会会长郑志海:这起案件是我国首次就WTO的裁决提起上诉要求,虽然败诉,但最终的裁决结果比今年7月时WTO专家组的裁决结果对我国更加有利一些。
我国在加入WTO时并没有做过相关的承诺,所以终裁结果中取消WTO专家组认为中国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是符合事实的。但终裁结果中对我国违反WTO国民待遇原则的认定,也说明我国在内部流通领域采取的一些措施,与国际通用做法还存在较大分歧。面对此次最终裁定,我国必须要对相关措施进行修正,目前商务部有关专家正在加紧研讨修正的细节。
>>败诉教会了我们什么?
运用WTO条款的熟练性有待提高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对外贸易研究部副研究员梅新育:WTO不少具体规则本身就存在偏颇,我们这个半新不老的WTO成员在操练WTO条款方面的熟练性也要比美欧国家差不少,那么我们最终败诉也并不让人意外。但即使我们最终由于对相关法律运用不够熟练而导致败诉,长达数年的诉讼过程也已经足够使不少内资汽车零部件厂商成长起来了。
既然终裁已经做出,对于我们的内资汽车零部件企业而言,该做的事情就只有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努力占据国内外市场份额。
影响
对国内车企不会有太大影响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表示,败诉后即使取消原来的政策,对国内车企也不会有大的影响,目前国内车企国产化程度比较多,绝大多数在国内生产的企业都引进了技术,也能达到40%的国产化率要求。只是会对极少数的豪华车生产企业造成影响,对一般汽车企业不会有影响。
关税如果降低了,对这些豪华车公司的经营是有好处的,但这些企业同时也在加强国产化率,不会一味进口散件来国内组装。
北京WTO事务中心副主任尧秋根表示,中国向WTO上诉败诉了,因此可能必须得接受一些修改零部件进口政策的意见。然而,中国的政策是根据本国的情况制定的,是有依据的,为了打击外国企业变相逃税,如果进行修改,则会让跨国公司钻空子。
零部件产业可能会受到损害 西南证券汽车分析师董建华表示,政府部门取消或修改政策都有可能,也有可能出台其他的限制措施限制豪华车企业进口散件在国内组装。
因为如果任由豪华车企业进口散件在国内组装会造成国内零部件产业损害,尤其是豪华车,以后豪华车的本土化基本没有可能实现,中国合资企业会变成光卖车的公司,谈不上促进零部件产业的发展。
董建华认为,取消原有零部件进口管理政策对合资企业也不是好事,由于零部件改为进口,汽车价格提高,会更加影响需求,对消费者也不是好事。
奔驰、宝马等豪华车企业由于在中国建厂的时间较短,本土配套还没做好,在中国的质量认证还没完全建立,因此肯定希望直接从国外进口零部件,这也符合这些车企所在国的利益,促进他们的就业。但如果这样操作,中国的就业机会和地方GDP就减少。
车企反应
华晨宝马:在华车型已达40%以上国产化率 华晨宝马公关部人士昨天表示,华晨宝马在华生产的3系和5系车型早已经达到了40%以上的国产化率,华晨宝马已在按照进口零部件的标准被征收10%的关税,而不是对进口整车征收的25%关税,所以此次败诉对华晨宝马影响不大。华晨宝马将遵循国内的汽车法规,并致力于不断深化本地化进程、提高国产化率。与进口零部件相比,加大本地采购可以增强企业竞争力、降低成本。
戴姆勒:奔驰国产化在实施中 奔驰在华娘家——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一位高层昨天回应,奔驰一直致力于提高国产化率,根本原因是要降低成本。奔驰预计将在半年后达到40%国产化率,此计划正在稳步实施过程中,现在只是时间问题。由于奔驰相比国内其他豪华车厂商起步较晚,所以寻找零部件供应商面对一定困难。
不过,这位高层也表示,国产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由于豪华车量较小,很难达到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辆,供应商会觉得花费不菲去为某个零件开一套模具并不合算。另外,重要的核心技术还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奔驰原来在德国的供应商并不愿意向中国转让技术,因为转让就意味着要培养竞争对手。一台车涉及到成千上万个零部件,都要一项项去协商、谈判然后落实下来,是个很大的工程。
业界声音
降低关税并不意味优势加大 汽车界分析师钟师表示,此次败诉皆在意料之中,在上次WTO专家组裁决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违规时,此事已成定局。
少数生产合资高端车型的企业生产规模不大、产量较小,虽然可能会因此受益,但在本地化已成趋势的今天,降低关税后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竞争优势会加大。
败诉前车企已受到政策照顾 汽车界分析师贾新光表示,败诉一事从表面上来看,好像部分企业被征收的25%关税以后会降低,但商务部人士此前曾对外称,这些车企已受到过照顾、享有某些优惠条件。
其实,当时实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意图是为了遏制国内一些小企业进行没有正规生产设备、私自散件组装的偷税漏税行为,但最后却演变成了“动用家法变成国际官司”。
汽贸争端大事记 2006年
3月30日,欧盟和美国共同向WTO投诉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政策。
9月16日,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欧、美、加已联合欧盟向WTO提出申请,希望建立与此相关的“专家组”。商务部发言人随即表示遗憾。
9月28日,WTO举行争端解决机构会议,意味着WTO争端解决程序正式进入启动阶段,但中国拒绝了成立专家组的请求。
10月26日,WTO争端解决机构应欧、美、加的再次要求,决定成立专家组审理此案。
2008年
2月13日,WTO首次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称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大额关税,并认为这一行为违背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的承诺。
7月18日,专家组公布裁决报告,认为中方做法违反世贸规则。
9月15日,中国向WTO上诉机构提出上诉。
12月15日,WTO上诉机构作出终审裁决,维持了争端解决机构认为中方做法违反世贸规则的结论,中国在这次贸易纠纷中败诉。
本报记者古晓宇杨开然关囡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