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消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特别是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召开以来,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消防工作社会化不断推进,城乡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升,消防队伍建设全面发展,全国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是消防工作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社会化消防网络已基本形成 30年来,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消防工作主体责任不断明确,“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积极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升,参与消防工作的热情明显提高,消防工作的社会基础愈加牢固。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248个市(地、州、盟)和1361个县(市、区)制定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5个省(区、市)政府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7个省(区、市)政府建立了消防工作考核考评机制。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趋于完备 3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消防工作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了以消防法为基本法律,以消防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与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相配套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改革开放以前,只有1957年颁布的《消防监督条例》;改革开放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大量的消防法律法规颁行: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95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将消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1998年第一部消防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行,形成以消防法为核心的整套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公安部会同其他部委制定规章11部、出台国家标准148项、行业标准135项、消防技术规范31项,我国负责制定的ISO7240-28《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8部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发布为国际标准,实现了零的突破;各省(区、市)制定颁布地方消防法规142部,各市(州、盟)制定颁布地方消防法规84部,共颁布实施地方消防标准316个、地方消防规范70个。1978年公安部恢复设立消防局,1983年公安消防队纳入武警部队序列。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所改善 30年来,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不断加强,火灾防控措施有效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城乡防火条件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逐步得到遏制。
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以来,公安消防部门查处整改火灾隐患770余万处,其中各级政府对1.1万余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整改销案率达90%以上,有效改善了消防安全环境。火灾死亡人数呈稳中有降的趋势,年均火灾亡人数由改革开放前的5000人左右下降为现在的2000人左右;百万人口火灾发生率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2人,下降为目前的1.2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得到有效遏制。2000年以来,全国年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4起,明显低于20世纪90年代每年12起左右的发生率。
城乡抗御火灾能力不断增强 30年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转,并初步实现了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站数量从1978年的589个增加到现在的3453个,增加了近5倍;全国县级行政区消防站建站率由1978年的48.3%提高到93.8%;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已有282个完成了消防规划,262个地级城市实现了集中受理火警;全国城乡公共消火栓由1978年的5.5万个增加到74.5万个,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公共消火栓“欠账率”由1995年的80%降为现在的13%;公安消防部队配备的消防车辆从改革开放初期的3500多辆增加到现在的1.97万辆。消防供水、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等其它消防设施的总体“欠账率”也由1995年前的80%减少到现在的10%左右。
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 30年来,在消防教育与消防宣传的发展方面,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非专业到专业与非专业结合。其中,消防教育方面,从没有消防高等教育,到武警高校设立消防专业与消防院系;从武警消防一家办学到普通高校设立消防专业,进行消防普及教育;从高等消防教育到中小学普及消防教育;从学校消防教育到社会消防培训,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消防教育体系。消防宣传方面,则是从少到多,多管齐下。另外,消防工作还在普通报刊、广播、电视、影视戏剧、社区、图书、广告牌、展览馆博物馆、主题公园、消防演习中得到广泛宣传。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消防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我国城乡居民接受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的途径、方式呈现多元化,接受消防宣传教育的比例明显上升,多数居民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技能及火场自救逃生知识。
目前,全国每年有超过千万的中小学生、居民、职工群众参加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消防部门每年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班达1万余期,受训人员达100万余人次。火灾事故中因缺乏安全常识用火不慎和违章操作引发的比例从1978年的64.9%下降到28.3%。
特色消防力量体系初步建立 30年来,消防组织系统从改革开放以前的公安、企业、义务三支发展到包括地方专职消防队、乡镇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保卫服务公司、民间消防队、铁路消防系统、水上消防系统、民航消防系统、森林消防系统等十多种不同形式。
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以来,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覆盖城乡的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初步形成。全国公安现役消防队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471个增加到现在的3239个,警力由5.8万人增加到现在的15万余人;全国已建成县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2876个,乡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5931个,专职消防员和文职人员队伍已达到6.4万余人;企业专职消防队2817个,队员6.1万余人;城乡志愿队和义务消防队17.7万余个,队员325万余人。
消防科技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30年来,我国消防科研基础薄弱、消防产品种类少、技术落后的面貌得到彻底改变,消防科学综合研究体系逐步建立,主要研究领域与国外的差距大大缩小,主要产品与装备的国产化率显著提高,部分研究成果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16项消防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258项消防科技成果获公安部科学技术奖,842项科研成果通过国家和公安部的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这些科研成果的取得和转化应用,成为消防工作发展的有力支撑和强大动力。
“三基”工程实现阶段性目标 按照公安部党委“三基”工程建设的部署,经过近3年的努力,公安消防部队基层面貌进一步改善,基层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国31个总队、99.5%的支队和98%的大队实现了消防业务费财政预算单列,国家和地方消防投入累计达到530亿多元,年均增长20%以上。实施建设项目1600多个,新建营房420万平方米,完成了900多个基层中队的危旧营房改造,基层大、中队人均营房面积由1978年的30.3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03.5平方米。全国新增执勤消防车5000多辆、灭火救援器材120余万件(套),一线消防官兵全部按标准配齐了3项基本个人防护装备。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将投入专项建设经费20.2亿元。消防监督执法进一步规范,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有200多个支队、1800多个大队在当地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
消防灭火救援工作成效显著 30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充分发挥灭火救援主力军作用,恪尽职守、顽强拼搏、舍生忘死、勇于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项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公安消防部队年均接警出动次数由1978年的4万次增加到现在的50余万次,仅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以来,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扑救火灾110.3万次,参加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104.3万次,抢救人员18万人,保护和抢救财产价值1213亿多元,先后成功处置了2003年湖南衡阳火灾、2003年重庆开县井喷、2004年山西运城半坡油库火灾、2005年吉林吉化集团双苯厂爆炸、2007年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火灾、2008年冰冻雨雪灾害等重特大火灾和灾害事故,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在今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救援中,公安消防部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不惜一切代价,克服一切困难,先后从坍塌建筑废墟中搜救8100人,其中生还1701人,以参战总力量8%的警力,救出生还者占总数的26%,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全国人民的高度赞誉。
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全面加强 30年来,公安消防部队牢记宗旨,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无数次血与火的洗礼中锻造出了“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涌现出了受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的上海车站“模范消防中队”、井冈山“模范消防大队”、衡阳消防支队“11.3”灭火救援英雄群体以及“灭火战斗英雄”阎正连、“抢险救援勇士”郑忠华、“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等一大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1983年以来,先后有16个集体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25名官兵被授予或追授荣誉称号;6个集体、45名个人被公安部授予荣誉称号;9.7万余人次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每年都有消防官兵在灭火救援战斗中英勇捐躯,先后有204名官兵被评为革命烈士。
消防工作30年积累经验七条 30年来,我国消防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7个方面:
———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是消防工作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积极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消防工作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深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全力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社会化水平,是消防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
———必须坚持不断加强消防工作法制化。坚持依法治火,积极推进消防法制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环节;
———必须坚持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必须坚持全面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水平。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全面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的主力军作用,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保证;
———必须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除障碍。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不断破除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是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消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随着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理念的落实,消防工作发展环境将更好,条件将更加有利。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消防工作一定能够适应时代新要求,顺应时代新潮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取得新的更大发展,铸就新的更大辉煌!
文/图 消宣 政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