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交通运输部规划司战略规划处处长刘占山表示,交通部门将确定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可行性时间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有望先取消,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则会逐步取消。另据刘占山透露,在燃油税改革的第一稿里,要求明年1月1号取消全部的二级公路收费,但是一些省市反映,一夜之间取消收费,会有很多现实问题。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备受关注的“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终于将确定时间表和具体的“逐步取消”顺序,这本该是一件值得欢迎的事情——它至少表明,此前的“征求意见”,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回应。但具体读到“先东部,后中西部”这个“逐步取消”的次序,笔者又不免感到纳闷:为什么非得是这个次序呢?众所周知,目前在二级公路收费格局中,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所占的比重更大,消费者的交费负担也更重。如国家审计署今年2月公布的审计报告显示,二级以上公路总里程中,云南省的92%,黑龙江省的86%,重庆市的84%,均为收费公路,而上述这些省份(市),大多是中西部省份。
而且,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时间表”,从头至尾,都缺少公众的参与、博弈。原本“要求明年1月1号取消全部的二级公路收费”的燃油税改革第一稿,由于有“一些省市反映”,在公众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关着门就被修改成了“逐步取消”。现在,“先东部,后中西部”的逐步取消方案出来了,同样又是公众没有参与讨论的结果。
所以,现在的关键是,“逐步取消”的程序、过程必须公开,在开门充分接纳汇集民意的基础上再谈它的可操作性。否则,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背后的公众利益,恐怕难逃被有关部门、既得利益者合谋“操作”和损害的命运。(张贵峰) (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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