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18日电 台湾“高等法院”昨晚7时撤销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将陈水扁当庭释放的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据了解,台北地院最快今天下午开庭。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温耀源表示,陈水扁在全案审理期间如果为了追求有利他的判决,而在诘问程序前与证人串供,以推翻之前不利于他的证言,不是不可能发生证据隐灭、导致真实没有办法发现的问题。
温耀源指出,扁案相关证人及共同被告在审理中,一定会因被告申请证据调查、进行诘问程序,而必须出庭接受陈水扁或委任律师的诘问。而且扁案共同被告与陈水扁间有隶属关系,有些证人是企业界人士,过去与陈水扁建立相当程度的交情。
相关证人虽然在侦查中已具结证言,但仍然不免在审判中的进行诘问,并与侦查中所回答的证称,审判庭必然会评价证人前后证言证据力的价值。台湾“高院”认为,即使证人不一定接受陈水扁的要求修改证言,也势必因此造成证人的困扰,甚至在法律层面的压力。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陈水扁在审理中必然行使诘问权,是不是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还有审酌余地,因此将本案撤销发回原审更裁。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由于“最高检”特侦组希望台湾“高等法院”“自为裁定”,因此今早将相关卷宗都送往台湾“高等法院”,现在必须等到相关卷宗送回台北地院并转交合议庭后,再做决定。
据了解,台北地院合议庭收到卷宗后,还必须阅卷、选择庭期,并对陈水扁发出传票,最快今天下午才可望开庭。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