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样张(来源:台湾“中广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8日电 台湾行政当局今天公布了消费券样张。消费券发放日期定在明年1月18日全台湾统一发放,只要在明年3月31日以前办妥出生登记者,都有领取的资格。根据统计,全台湾共约有23189350人可获发消费券。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除了目前23029240名台湾居民可获发消费券外,凡取得台湾居留许可的海外华侨、大陆民众、外籍配偶、港澳藉配偶,以及在明年3月31日以前办妥出生登记者,也具有领取资格。
不过,如果有资格领取者在今年12月7日以前身亡,就丧失由法定继承人代为领取的资格。
如果民众在明年1月18日没有办法回到户籍所在地亲自领取,可以委托亲友代领,错过1月18日,则可以于明年2月7日至4月30日向指定邮局领取。但是超过4月30日还未领取,就视同放弃不再发给。
已经获发者,不论遗失、毁损或其它任何原因,都不会补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