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针对前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释放更裁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时30分开庭审理。陈水扁会否重新被收押,成为岛内各界关注焦点。
陈水扁于2时20分直接步入法庭,并未答复媒体提问,显得比较低调谨慎。
合议庭由审判长周占春、法官何俏美、林柏泓组成;检方则由特侦组检察官越方如、周士榆、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李嘉明、许钰茹到庭论告。
据台湾TVBS报道,羁押庭一开始,针对先前周占春法官认为陈水扁因有随扈陪同所以没有逃亡之虞,检察官林嚞慧认为,扁家会把这么多的钱汇往海外,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出境,跟家人共享这笔钱。
林嚞慧并举出几项事证,特侦组在7月24日首度传唤陈水扁的时候,陈水扁希望外界不要得知,所以他并未携带随扈到场,以及日前黄姓少年替陈水扁占卜时,同样没有随扈在侧,因此他是有能力支开随扈的。
另一部分,林嚞慧也提出陈水扁仍有灭证的理由,像是当初陈水扁由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得知洗钱情资后,立刻交由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大笔资金,足以证明有灭证可能。
至于串证部分,林嚞慧表示,当时陈水扁为了掩饰吴淑珍犯行,要马永成和林德训两个人一肩扛下,并要他们谎称是所谓的“机密外交”,就算当时马永成已经离职,但还是基于压力下做了伪证,3人在收押之后才陆续将真相供出,因此林嚞慧认为,陈水扁遭到释放之后,陈镇慧、马永成、林德训3人,可能基于压力又会再更改证词。
此外,检方还提出新事证指出,吴景茂、陈镇慧等人律师非被告本人所请,均由陈水扁办公室聘请,目的就在监控他们的言行。
基于以上理由,检察官认为陈水扁仍有逃亡灭证串供的可能,希望法官能够重新判决,将陈水扁裁定羁押禁见。
陈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11月12日被收押,12月12日特侦组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检方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但是台北地院审理后于13日凌晨当庭释放陈水扁,而且不用具保,仅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台北地院的裁定,连日来遭到岛内舆论的普遍质疑,舆论认为可能影响陈水扁家族弊案的后续侦办。检方于16日提出抗告,从陈水扁涉犯重罪、有逃亡、串证及湮灭证据之虞等四个方面,说明陈水扁符合羁押要件且有继续羁押必要性。
台湾高院审理后认为陈水扁于审判中行使诘问权,有勾串共犯及影响证人之虞,17日晚宣布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台北地院原合议庭更为裁定。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