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黄静涉嫌勒索案并非无罪释放 若有证据仍可量刑
本报讯(记者穆奕王鹏昊)昨天,就有媒体刊登的一篇关于黄静涉嫌敲诈勒索华硕案属于“存疑不起诉”,且她不算被“无罪释放”的报道,黄静及其律师团发表声明称,检察院对于黄静遭受欺诈后向华硕索赔的行为最终定性为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不存在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的问题。
就“存疑不起诉”的问题,黄静的律师团表示,“存疑”主要是指事件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今年9月22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给黄静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中已明确,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金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犯罪。“我认为此事很清楚,只是维权过度。”律师张平说。
对于指称周成宇为华硕案幕后策划者的崔律师,黄静的母亲龙女士表示,崔律师由她在警方侦查阶段时所聘请,只和黄静见过一次面,随后他们便不再雇用该律师。该律师对整个事件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他曾对媒体说过的事件情况也和现实不符。
周成宇代表黄静发出声明称,崔律师在和黄静交谈过程中,很多问题都是律师预先设计好的,并引导性地将答案填好,出于信任,黄静便按照要求在笔录上签了名字。
海淀检察院表示,华硕案中对黄静进行不起诉决定的原因确是“存疑不起诉”,但是其它信息不便透露。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