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公职,不上班照样领取工资
判决生效后,蒋良荣的职务自然也没有了,不过公职没有开除。“他的人事关系仍然在局里,当时安排他在管理科的。
饭碗得以保留,但让局里不少人不解的是,蒋良荣好像有什么特权,不到单位里上班,单位里没有人管他。
记者在瑞安市交通局2005年7月编印的该市交通系统联络手册上,看到了蒋良荣的名字。“他的名字放在离退休干部的后面。”
交通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我听说过蒋良荣,但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我不认识他。”
蒋良荣既然不来局里上班,那么他在哪里?记者在交通局采访时询问。“听说他在外地搞实体,混得不错。”交通局一些工作人员透露。
据反映,瑞安市交通局的公务员编制是23人。包括蒋良荣在内,刚好是23个。现在的情况是,由于编制已满,别人进不来。
该局有关人士说,“他基本上不来上班的。每年我们统计报表报公务员23人,人事局公务员科总是把蒋良荣的名字划掉,后来我们报的时候索性就不再填他的名字了。”据介绍,在缓刑考验期间,交通局曾经给蒋良荣发过福利的,后来上级纪委来查这个问题,以后就不发了。
记者在财务室看到一份2008年12月份的工资表,上面显示,蒋良荣的实发工资总额是1044.55元(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保留职务津贴、津贴补贴等)。一名财务人员告诉记者,自从蒋良荣判刑以来,工资额一直是这样,没有调整过。
也就是说,蒋良荣已经领取了72000余元“逍遥钱”。
那么,蒋良荣本人又有怎么样的说法呢?记者几经努力,未能联系上蒋良荣本人。昨天,当地一名律师告诉记者,蒋良荣如今是名商人,在外面到处跑。“听说他先是在上海,后来去了青岛,在搞房地产开发。”
记者在瑞安采访时,当地政法系统一个同志对记者说,蒋良荣的案子比较敏感的。
“从严治政”不能停留在口头上
蒋良荣因行贿受到处分,不思悔改,降级使用期间收受贿赂,因犯受贿罪被判缓刑后,仍然被保留了公务员身份,但他长期不上班,照样能够按月领取工资“吃空饷”。针对这个怪现象,当地不少干部群众提出了质疑,认为“从严治政”不能停留在口头上。
“人民的罪人怎么还是人民公仆?”记者在瑞安采访时,一些知情者对蒋良荣的问题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蒋良荣属于屡犯不改,且缓刑考验期间表现不好,长年累月旷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无论是对照以前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还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开除公职。有一些市民表示,长时间不上班,却以“在编”为由,领取本不属于自己的工资,这种行为等于是欺骗国家偷纳税人的钱,也违反了公务员法律法规。问题是,蒋良荣“吃空饷”为何能这么长时间地存在呢?显然是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严重漏洞。
早在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贿赂罪,已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以及被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根据该《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设置了公务员准入门槛,第二十四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我真是不理解,现行的法律明确规定,曾经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不能当公务员,怎么被判了刑的人,还能在国家机关工作?”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备战小半年,终因竞争激烈以失败告终的徐明向记者表达了她的疑惑。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员引用上述法条时表示,为严肃政纪,对蒋良荣的问题应该依法严肃从重处理,真正体现“从严治政”的执政理念,以取信于民。
新闻链接
■山东省人大近日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检查,共清理出涉 及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单位2360个,涉及违规人数11858人,虚报冒领工资补贴4889万余元。
■2007年8月以来,平阳县把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吃空饷”问题。通过清理,全县共消减富余人员548名,年节约财政支出800多万元。
■前不久,安徽砀山成立了一个临时机构——“空饷办”(全称为: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清理吃空饷者。仅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主动上报存在问题的人员有385人,涉及资金200多万元。
■安徽省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曹晓明因受贿罪获刑入狱,职务被罢免了半年,竟然每月按时“拿”工资,直到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得到了相应处理,当地相关部门开除了曹的公职和党籍,追回了已发的工资,并告诫全县机关干部以此为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稿源:浙江工人日报 记者:冯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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