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夜饭设起步价 强制消费少快乐
昨天上午,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小区的楼下有一家饭店,想到家里还有老人,这家饭店离得比较近,而且去年春节自己就在这里吃的年夜饭,他准备今年继续在这里订餐。可是他打电话和这家饭店联系订年夜饭的情况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预订包间一个人必须消费120元,大厅每人也要消费100元以上,而且不能自带酒水,订餐时还需先交至少200元的订金,将菜式订下来,要不就免谈。
“去年这家饭店的包间一般都才四五百元,今年就要上千元,这也涨得太离谱了吧?”饭店的做法令王先生很不满意。
记者调查
不少饭店设有最低消费
随后,记者打电话以想预订年夜饭为由询问了我市一些饭店,其中约一半的饭店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表示,饭店的包间已经预订得差不多了,预订包间都要先选定饭店订制的套餐,套餐的价格从400至800元不等。还有几家较有名气的饭店工作人员说:“饭店的普通包间已经预订满了,只剩下豪华包间和大厅可以预订,而豪华包间的预订价格最高达到2000元。”一些中小型饭店工作人员则表示,饭店没有设定消费的标准,但顾客要提前预订好菜单。
“其实饭店也有饭店的无奈,因为过年时市民都已经放假,而饭店员工还要加班,饭店还需要支付为数不少的加班费。此外,过年前,各种菜品的价格都涨得非常厉害,饭菜成本也会相应增加。”一位在饭店工作的朋友这样解释。
市民表示
最低消费让人感觉不舒服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部分市民,近半数市民表示,饭店年夜饭设定最低消费不合理,特别是让人感觉心里不舒服。家住环城南路的方永华说:“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这并不表示饭店的做法就是合理的。我觉得,这些设置高‘起步价”的饭店其实就是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实际上就是一种强制消费。”去年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小陈说:“饭店的最低消费让我感到很不‘爽’,也许本来我可能会消费得比这还多,但有了这个门槛,可能我还会离开你。”
还有一些市民持有不同观点。赵先生认为,对饭店和消费者来说,都无所谓错对,因为现在是市场经济,消费者可以选择自己的消费方式,经营者也可以选择自己经营方式,选择是互相的。“常言道,‘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饭店可以设置最低消费,但市民也有选择或不选择饭店的权利。”他说。
面对那家饭店高额的“起步价”,王先生说,“本来过年是个热闹事,一家人聚在一起就是想图个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可谁知却遇到样的事,确实让人感到很不舒服。”“现在我已经在另外一家饭店订好了饭。西安的饭店多的是,并非只有你一家。”尽管王先生已找好另外一家饭店,但王先生对有些饭店的这种做法还是感到有些生气。
消协认为
饭店做法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权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关于一些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相关条款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因此尽管有争论,但是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省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最低消费没有具体规定,但饭店的这种做法却不应该,因为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饭店这种做法其实在客观上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律师观点
最低消费属强制消费
西安致易衡律师事务所的王庆全律师认为,饭店设定最低消费的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王律师说,饭店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企业或个人开设饭店是一种要约,消费者来到这个饭店消费是一个承诺,之间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形成合同之后告知消费者要有最低消费,此行为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合同公平的原则。王律师表示要有效规范这种行为,除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管理及企业自律外,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 杨小明 实习生 曹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