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今年1月18日,南川高桥煤矿事故致13名矿工遇难。距此前的一次重大矿难不到3个月。“这些事故可以说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昨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向媒体首次披露了从这几起重大事故背后挖掘出的官煤勾结系列贪腐案件,其中,南川区安监局、煤管局的领导班子因此集体换血。
抓捕时揣着3个“钱信封”
今年3月的一天,原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局长张武胜正在开区人大会议,当调查他涉嫌受贿问题的检察官将他从会场请出时,他身上揣着3个“信封”,内装“煤老板”送的数千元“拜年钱”。随后在他家中又搜出了数个“信封”。
面对铁证,张武胜很快交代了受贿事实:2004年至今年,在任南川区安监局、煤管局局长、南川区煤矿整合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整合办主任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煤矿主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钱财共57.8万元。
要煤老板凑十万元交纪委
“尤其恶劣的是,在‘1·18矿难’后到被抓前他还收了17万元。”侦办此案的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职侦局副局长廖鹏特别指出。张武胜另一“光辉事件”也很有名,他因单位私设小金库,曾被区纪委查处后要求将钱全部上交,但这些钱已经被分掉或者开支了。张武胜于是向他的“提款机”——煤老板们求助,最终凑齐了数十万元上交纪委。
“我要踢他们每个一脚”
张武胜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后,又向检察机关吐露了他的副手李成岗等3人涉嫌受贿的事,并强烈要求把他们也抓起来。他承认,煤老板“拜年”已经是个惯例,不仅他一人收钱。廖鹏称,张始终觉得自己是个受害者。他说,在“1·18”矿难前,曾有人向区煤管局举报了高桥煤矿违规井下作业的事,他派人员前去查看,但是如同以前大多数的“检查”一样,执法人员去“烟酒”了一趟,并没查看。张认为,要不是他们不认真工作导致事故,自己怎么会被抓!“我要求开庭时和他们(执法队员)站一排,我要踢他们每个一脚!”
受贿57万元 获刑十年
经审理,原南川区安监局、区煤管局四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因受贿获刑。其中张武胜受贿57.8万元,被市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万元。原南川区安监局、区煤管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常开云等三名执法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2年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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