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红)记者22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从明年起,我省城乡低保水平将与全国平均保障标准同步增长。
据介绍,2009年我省本级财政预算低保资金增加到9亿多元。从2009年1月份开始,城市低保标准执行24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执行1000元/年。
到2009年底,预计城市达到255元/月,农村达到1500元/年的保障水平。
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20元/月和970元/年。今年省本级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3505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6253亿元,比去年增加0.7853亿元,增长幅度为93.5%;农村低保资金1.7250亿元,比去年增加1.1450亿元,增长幅度为197.4%。全省城乡低保资金预计总支出24亿元,比去年增加了11.6亿元,增长幅度为92.5%。保障人数也大幅度增加,城市89万人,比去年增加5万人;农村170万人,比去年增加14万人。
据省民政厅相关人士介绍,目前,物价上涨带动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大幅度上升,特别是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普遍下降,且有扩大的趋势。为解决好低保群众的生活,省民政厅积极探索建立低保对象救济标准与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建立城乡低保水平与全国平均保障标准同步增长机制。同时,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坚持抓好城乡低保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的落实,加大资金配套力度,争取增加投入,有效保障低保人群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