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 石英杰)虽然距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但是今年农民工返乡潮高峰提前到来。为了确保农民工拿着工钱回家过年,保定市从12月21日起至2009年1月10日,相关部门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对辖区所有新竣工、在建工程进行复查,进行农民工工资清欠。
根据规定,12月20日之前,各施工企业对今年以来的所有新竣工工程和全部在建工程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专项自查;对于产生拖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未清偿之前,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办理的,应暂时收回预售许可证,并责令开发商中止对外销售;拒不清偿的,要记录在案,并通过媒体曝光,同时通报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其今后新开发项目,不予允许参与土地招标,不得为其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
对于政府投资拖欠项目,要确保在2008年12月31日前,彻底予以清偿,实现零拖欠;项目法人确属无力偿还的,由本级政府责成本级财政先行垫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