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降低社保费率并提高养老金
◆每经记者 刘琳 发自北京
昨日,为保就业,促消费,北京市政府出台政策,从明年1月1日起,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率,提高养老金和失业金标准。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规定,失业保险费率将在现行基础上降低40%,由目前单位缴1.5%、个人缴0.5%,调整为单位缴1%、个人缴0.2%。工伤保险费率由0.59%调整到0.48%,降幅为18.6%,同时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率由2%调整到1%。
北京市政府表示将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在三年内将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企业的,将分别获得不超过5万元、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除了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外,为了促进2009年居民消费,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称,将从明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月人均增加200元,由目前人均1630元升至1830元。同时,失业保险金也上调60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也同样提高60元。伤残津贴月人均补助费、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月增幅也均超过10%。
每经订报电话
北京: 010-65072776
上海: 021-61213899
深圳: 0755-33203568
成都: 028-86516389 028-8674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