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76岁的刘老汉在遛弯时被邻居的狗吓倒摔成骨折。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判决犬主人张女士赔偿刘老汉近2万元。
刘老汉诉称,去年9月25日早上6点多,他在自家楼下遛弯时,恰逢邻居张女士出来遛犬。
当时犬未拴颈链,刘老汉走近时,它突然扑了过来。刘老汉在慌忙闪躲时摔倒,后被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他认为犬主人张女士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起诉索赔医疗费等4万余元。
张女士辩称,她在自家楼下遛犬,“该犬拴着颈链,我一直牵着”。刘老汉走过来时,用手中提的袋装奶向狗打去。随后狗才开始叫,但没有扑咬刘老汉。“当日刘老汉称是腰部的病又犯了,我出于人道,随即带他到医院就诊”。张女士认为,她已经尽到看管义务,不存在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认为,刘老汉受到犬的惊吓倒地受伤是事实,因此犬主人张女士应对其受伤后的合理损失担责。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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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