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同时决定设立“优秀农村教师贡献奖”
本报杭州12月24日讯(记者朱振岳)记者从今天在此间举行的浙江省人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每年由省教育厅、省统计局、省财政厅联合向社会发布全省义务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
据了解,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2008年省对市县教育转移支付32.8亿元,比2007年增长106.6%。义务教育保障方面,确定2009年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提高到小学350元、初中550元;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标准从现在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350元,并按比例给相对困难的县(市、区)给予省级财政补助。师资队伍建设方面,2008年全省投入2.27亿元,全面落实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全省近17万名教师人均月收入增加240元;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班师比核编,全省农村中小学增编5800余名;设立优秀农村教师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出100名优秀农村教师;从2009年开始,对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村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
浙江省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教育专项审议活动为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积累了经验,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个成功范本,通过这次专项审议,推动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的问题。 (来源: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