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号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发布施行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和2006年9月发布施行的《辽宁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6年第47号)同时废止。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 平
商 务 部部 长:陈德铭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 山西省
1.牧草饲料作物种植及深加工
2.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4.采煤矿区采空、塌陷区域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5.硅石资源综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
6.高岭土综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
7.煤炭加工应用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中方控股)
8.煤层气下游化工产品生产和开发
9.焦炭副产品综合利用
10.丝绸产品深加工
11.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2.高档玻璃制品、高技术陶瓷(含工业陶瓷)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
13.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14.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
15.不锈钢制品生产
16.精铸、精锻件技术开发及制造
17.钢丝绳芯橡胶输运带生产
18.液压技术系统及模具生产
19.旱地、山地中小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制造
20.洗中煤、焦炉煤气余热发电、供热等综合利用
21.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22.道路旅客运输(中方控股)
23.城市供气、供热、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大城市中方控股)
24.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