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污染横行 赶快立法治理
本报讯 记者 张婷娟 黑乎乎的油污浇死了葱绿的树木,遍流道路两侧迫使路人绕道……废油污染随汽车保有量增加而日益受到关注,长春市人大代表冯国芝建议对尚处无序状态的废润滑油污染问题采取系列措施。
长春一年产生废油2.74万吨
穿越长春市民康路上的小胡同,各类汽车修理店、改装店林立,几乎每家店门口都有一片淤黑的油污地,这些都是汽车修理和清洗时产生的废油。
2007年,长春市汽车保有量已达50万辆,年需润滑油量近万吨,而废油量为7500吨,汽车生产中产生的废润滑油量更是巨大。此外,钢铁、机械、纺织、煤矿等行业每年都使用大量的工业润滑油,也产生了大量的废油。工业发达的长春市,润滑油的消耗量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按2005年全国平均水平推算,长春市年产生废油量2.74万吨。
大多数废油都是自行处理
“工业机械及车辆所产生的废油,并没有规范管理,绝大多数都是自行处理。”冯国芝发现,有的单位将废油作助燃原料,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有的利用地下黑工厂将废油以违规的生产方式加工出成品油,以次充好流入市场,带来安全隐患。
资料显示,一升废油可污染100万升水和40平方米土地,而废油污染水域中的水产品更是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采用高科技设备和生产工艺,完全可以变废油为宝。”据悉,世界各国现在都相当重视并进行废润滑油再生,我国未来10年里将加大力度治理废润滑油污染,培植新型无污染废油再生企业。
应鼓励废油再利用
冯国芝建议,针对废润滑油污染,应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环保局、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管理立法工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废油的回收、再生和使用。
首先,严格废油回收环节的管理,产生废油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废油回收,集中分类存放,定期交售给有关部门认可的废油再生厂或回收废油的部门,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废油及废油储罐。
其次,严格废油再生企业的管理,提高废润滑再生准入门槛,建立废油的回收和再生经营许可证制度,对达不到回收和再生条件的单位,不允许回收废油和进行废油再生。
鼓励外商投资废油再提炼项目,支持企业引进先进的废油再提炼的技术和环保节能设备,严格限制和取缔高耗能、高污染的技术、设备。
同时,产生单位、回收单位、废油再生企业要建立废油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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