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真“强悍”
不买指定公司保险就别想买房
市场报讯(记者 王松青) 在宣城市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子,必须购买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2家保险公司购买房屋抵押综合保险。记者昨天从省工商局获悉,宣城市工商局与宣城市检察院联手,成功查处了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强制保险行为和收受保险公司手续费的商业贿赂系列案件。
根据举报,宣城市工商局与宣城市检察院联手,成功查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贷款人必须在该市2家保险公司购买房屋抵押综合保险,从中收受保险公司手续费的商业贿赂系列案件。经查明,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2家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协议》和补充协议,按照约定将保险费收入的30%作为代理手续费支付给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至2008年9月期间,共收取一家公司保险代理手续费187万元,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共收取另一家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手续费8.4万元,上述收入均记入该中心财务账的“其他收入”科目。2家保险公司支付的所有保险代理手续费均不入公司财务账簿。
有关部门调查后认定,2家保险公司在账外暗中支付的保险代理手续费实质是回扣,构成行贿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2家保险公司处以9.8万元和4.8万元的罚款。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其优势地位收取保险公司的手续费,虽然记入“中心”财务账目,但所收款项是两保险公司支付的回扣款,仍构成商业贿赂,属受贿行为。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制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强制保险行为,并将对其进一步处理,维护了公积金贷款人的合法权益。安徽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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