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孙伟铭被逮捕 |
酒后撞死4人 无证肇事司机被批捕
批捕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最高可判死刑,司机昨称不会上诉
成龙路特大车祸追踪
12月14日17时许,深度醉酒且无照驾驶的孙伟铭开着一辆别克车,在成龙路卓锦城路段造成了4死1重伤的惨烈车祸(本报曾报道)。昨日下午,孙伟铭被执行逮捕,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孙伟铭没有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罪名被捕,也不知道这个罪名意味着什么,但他说,自己是一个男人,会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A罪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昨天上午,成都市检察院向媒体通报,孙伟铭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方正式批捕。昨日下午4时35分,孙伟铭被民警带到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等待警方要向他宣布逮捕决定,并执行逮捕。这是孙伟铭在车祸后首次面对媒体。
肇事司机:我会承担责任
当记者透露他的父亲想为他赎罪的消息时,孙伟铭沉默了很久。他说:“作为家里的长子,我是不孝顺的。我对父亲母亲,以及因这件事受到负面影响的亲戚朋友,都非常抱歉。”而在昨天之前,孙伟铭只知道自己造成了4死1重伤的惨烈后果,直到在被送往事故处的路上,才得知死者家属经济条件都不是很好,而且两对死者夫妇留下的都是独子,现在还没就业。
“我非常非常的对不起他们。我希望有机会能够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我对他们造成的这么惨痛的伤害。”孙伟
铭说,“这个时候我表达悔恨这些词,实际上是非常苍白无力的。我未来会有漫长的服刑期,在服刑期间以及期满后,我会振作精神,负起这个责任,来对死者家庭和伤者家庭积极赔偿。”
“法院怎么判,我都不会上诉”
采访中,孙伟铭不时陷入长时间的沉默。在民警宣布逮捕决定前,他闭上了双眼。
孙伟铭还不知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当民警宣布了逮捕决定后,他说:“法院怎么判,我都不会上诉。因为每个人都有至亲,尤其是无辜的父母双双离开人世……”话说至此,他有些哽咽,调整了一下情绪,他说:“我在监狱里承受再大的压力和惩戒,都是应该的。参加工作这些年来,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我为此要付出代价。我是一个男人,违了法,我就要服法。我不会去上诉,我会承担责任。我是个有罪的人。”
采访结束后,孙伟铭被民警送往成都市看守所羁押。临走前,他说:“希望其他司机,不要醉酒驾车,身体状况不好的时候,也不要驾车,尤其不要违反交通法规。守法是对自己、对家人、对亲朋好友的责任。”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