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州媒体报道了中山市数百村民为抵抗两采沙船疯狂采沙,苦苦护堤7小时的事情。这个令人为之吃惊的消息,透露的却是社会草根维护公共秩序的用心,极其需要得到政府鼓励和保护。
挖沙不止是广东长期的心腹之患,之所以不止在于基础建设刺激了挖沙无序增长,还在于有地方保护、官商勾结、黑社会势力等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
随着挖沙流毒日益渗入基层肌体中,成为极具免疫力的地方顽疾,高高在上的环保与治水手腕根本无从釜底抽薪。
不过难以肃清,不等于就不得其法。因为破坏环境危及河道的事实,对当地百姓来说是切身体会,看得一清二楚的。尽管挖沙似乎远在百米之外的河道,但只要间接侵犯到本土利益,村民也自不糊涂。对上级来说是如何罚如何抓的问题,对百姓来说就是捍卫乡土利益的生存要事。
民气应可用。既然上级政府抱怨经费不足、力不从心,抓一漏万,为何就不直接借助村民守望相助的集体意识呢?城市中对治安尚且有群防群治的经验,为何不把群策思路推进到水土保护的长期斗争中呢,进而提升广大公众的环保与法制观呢?
政府其实无需担心一旦让村民自发组织,就会有损管制的权威性。因为公民意识不是无从把握的,它就存在于百姓直接的是非观念中。百姓遭遇不平时,只有政府无暇顾及,而少有百姓自甘放弃权益的。正如城市中由民间QQ群组成的反扒队,正是来源于对治安强烈的挽救之心而自发形成的。若政府讳疾忌医,自然可以不把公众挣扎放在眼里。但是如果政府看到公民自治的可贵基因,就有必要顺应小政府大社会的趋势,“放手发动群众”。否则单凭基层群体自发运作,政府总是置身事外,不表态不支持不保护,必然无法完整承担社会秩序的全方位维护。(耀琪)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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