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蛀虫”蚕食北江大堤
市检察院公布三起典型贪污腐败案件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检宣报道:十个“蛀虫”,蚕食“北江大堤加固达标工程”的工料以自肥,而置北江两岸以及广州上千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最终都被绳之以法。
北江大堤十“蛀虫”
一段时间以来,广州市检察院不断收到关于“北江大堤加固达标工程”部分负责人员收受贿赂的举报,引起了检察官们的注意。
“北江大堤加固达标工程”是广东省十大民心工程重点项目,涉及地区广,工程投入巨大。该工程如果发生腐败案件,不仅会导致国家财政投资的巨大浪费,一旦工程质量有问题,汛期洪水暴发,将直接威胁到北江两岸以及广州上千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检察官们从举报中涉及到的项目负责人向包工头索要钱财这一线索入手,又了解到北江大堤现有工程造价大幅度超过原来标价等种种情况,渐渐地,检察官们感觉到,这里面可能隐藏着权钱交易。
经请示省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承担了这起跨地域案件的侦查任务。检察官们顺藤摸瓜,查实了广东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局长张某、副局长林某,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杜某、副总工程师朱某等10名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
现在,这些人正等待法律庄严的审判。
供销公司贪污窝案
今年广州市检察机关还成功查办了某工业物资供销广州公司贪污窝案,涉案5人均已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有期徒刑以上判决,其中主犯该公司经理孙先才(正处级),因贪污1176万元,挪用公款63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万元。
据悉,2000年以来,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于2005年底正式破产,期间,职工每个月只能领到几百元的工资,有时连医药费的报销都无法保障。就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孙先才伙同公司其他负责人陈康常等人,巧立名目从公司套取130万元现金进行私分,更有甚者,孙先才本人在转让公司名下地产过程中,与不法购买商勾结,采用低于实际交易额签订合同及虚构中间人费用等手段,鲸吞公司应得土地转让款1046万元。孙先才利用贪污所得购置多处房产,其中在广州的一套豪宅,每月租金收入2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表示,将会把依法追回并返还企业的赃款切实用于改善企业职工生活, 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花都水利局“青苗款”案
黄海玩忽职守、贪污案,也是今年广州市检察院查处的案件中比较有典型意义的一个。
2005年12月至2006年7月,黄海担任花都区水利局青苗补偿小组副组长,却疏于对其属下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致使水利工程征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被多领、冒领和贪污共计204万元(青苗补偿小组工作人员全某、曾某、高某等人均被另案处理)。
期间,黄海还利用主管广州市某重点工程排水工程青苗补偿工作的便利,勾结相关人员,在拆迁补偿清点过程中,采用虚报补偿项目、虚增补偿款的手段,共同贪污征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共计14多万元。
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海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分别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贪污罪,遂于今年4月16日对其决定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侦查终结已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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