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桂林十二月三十日电(周利朔宾进广)记者三十日从桂林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二月三十日起桂林市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桂林市政府副市长牟信勇今天称,二年内医保“阳光”将惠及桂林市六十多万城镇居民。
据介绍,二00一年,桂林市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00五年又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上解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初步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但是桂林市目前仍有六十多万城镇非从业居民,特别是原来无工作单位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城镇中小学生等人群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他们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今天公布的《桂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暂行办法》规定,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包括在桂林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具有桂林市城镇户籍的十八岁以下不在校未成年人及其他具有桂林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桂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暂行办法》还确定了“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筹资原则,将居民参保缴费标准设定为未成年居民每年每人九十元(其中政府补助五十五元)、成年居民每年每人一百八十元(其中政府补助五十五元)。同时《暂行办法》对困难人群给予了更多的补助,对两类特殊人群给予了免缴费补助。
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朱名华说,医保制度的受益人群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镇居民”,这是一个大的跨越,对于桂林市众多“一老一少”因医保范围扩大而受益的民众而言,可谓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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