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1月1日电 记者朱薇《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针对促进开放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扩大开放、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重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国富介绍说,《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将国家机关、公立非营利机构和人民团体等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促进开放的行为作为规范的主要对象。
建设开放型政府管理体制、改善政务环境是《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的立法亮点之一。条例从加强开放制度建设、减少人际关系成本出发,对改善政务环境作了四大规定: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信息、公用事业以及协调企业投资诉求等方面加强服务;规范政府招商行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把监督政府服务态度上升到地方性法规层面,对政府部门服务方面作出很多细节上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的主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