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岳万青 记者储皖中 近日,云南省红河州委政法委将执行调解奖励纳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奖代补”政策。
红河州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奖代补”是近年来红河州金平县率先在辖区试行的一项政策,该县的乡、村(社区)调解组织调解成功1起矛盾纠纷奖励200元,调解成功1起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奖励500元,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拨付,采取按季度审核兑现。
红河州委政法委决定:在执行积案清理专项行动中,对通过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到人民法院办理完相关法律手续的,凭生效法律文书、调解记录,由人民法院出具证明后记入奖励范畴,先由各县市按各自“以奖代补”政策适时予以奖励,活动结束后由各县市造册并附相关材料上报红河州委政法委,由州里再给予适当补助。
红河州委政法委在下发的文件中强调,“以奖代补”政策是破解“执行难”问题的积极尝试,是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执行工作的新举措,同时也是做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新方法。
据悉,红河州把执行调解奖励纳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将坚持以人为本,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主;坚持平等对待,客观公正,严防调解不当引发新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