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天来,在冀州市徐庄乡淄村东北处的农田里,大型挖掘机轰鸣,载重卡车来回穿梭,将农田里的土方运往他处。记者了解到,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村民们竟然擅自允许他人有偿在约160亩的农田里取土,还辩称是在平整土地。
-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在农田里挖土 1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淄村挖土现场的时候,看到一派“热火朝天”:3辆大型挖掘机在农田里张着巨铲,以1.3米左右的深度齐整地挖着土,排队等候拉土的重型卡车来来往往,路上轧出了厚厚的浮土……而附近已经取过土的一大方农田里,明显比四周低了很多,几根电线杆的底座都露了出来。
就在记者拍照的时候,几名自称是淄村村民的人围了过来,他们极力否认报料人所说的关于卖土的说法,而是说这一带的农田地势偏高,他们是在“取高补低”,平整土地。问到这些农田都是什么性质的土地,他们说,有一部分是承包地,有一部分是开荒地。
-村支书:拦了五六次都没有拦住 记者随后找到了淄村党支部书记王新民,王新民告诉记者,挖土现场的那片地是本村八队村民的,约有160亩。那些村民是不是在卖土村里不清楚,但没有手续在农田里大规模取土是违法的,为此他和乡土地所等有关部门的人去拦过,六七天来拦了好几次,但没拦住。
王新民说村民们在农田里取土确实没有手续,但村民们坚持说他们是在平整土地,不是在卖土,为此村里也就不好介入了。关于卖土的说法,附近一位八队的村民却告诉记者,这些土方确实是有偿的,价格为每立方米1.8元,钱都集中打到某个银行账户上了。
-土地法: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取土 一位从事农业研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来讲,村民们卖掉的泥土恰好是土地最肥沃的部分,一旦这一层被破坏,短期内很难恢复其生长力。土地是人类生存之本,希望村民们多为子孙后代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等。”“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燕赵都市报记者孟宪峰) (来源:长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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