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撤销市人民法院 “超级基层法院”一分为三
本月起东莞撤销市人民法院,成立三个基层人民法院,分别设在城区、石龙、塘厦
□信息时报记者 杨正飞
通讯员 王创辉
2009年1月1日上午,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分别挂牌成立。
基层法院改革走在前列
近年来,东莞市经济飞速发展,东莞市人民法院案件巨增,被称为“超级基层法院”,在此背景下,从2003年起,东莞市人民法院开始筹划设立三个基层法院。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东莞市撤销市人民法院,设立三个基层人民法院。在2009年新年的钟声里,东莞市法院终于一分为三:第一人民法院设在城区(因该院办公大楼正在筹建,目前暂在石龙镇办公),管辖17个镇区,第二人民法院设在长安镇,管辖6个镇,第三人民法院设在塘厦镇,管辖10个镇。
东莞市中院副院长陈斯表示,新成立三个基层法院,将使很多纠纷下放到基层法院,可以使法院更好地服务基层,同时还理顺了管理体制,以往的东莞市法院是一个超级基层法院,人员和案件数量在全国都排名第一,管理难度大,包袱重。新设立三个基层法院将有效缓解管理难度大的问题。他还表示,在东莞这样一个不设区县的地级市,设立基层法院在全国少之又少,设立三个基层法院没有可借鉴路径,东莞在这方面的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对东莞未来的司法队伍体制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市民打官司将更加方便
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成立后,市民打官司将更加方便。据介绍,东莞在只有东莞市人民法院一个基层法院时,有些官司比如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都必须要到城区来审理,当事人很不方便。法庭的法律文书和文件,常常要跑到市区盖章。分成三个基层法院后,城区、长安、塘厦三个点将各大区域照顾到位,原来分散在各镇街的15个派出法庭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办公效率,节约成本,辖区内当事人可以就近打刑事、行政等官司,节省很多时间和人力物力。
仍未办结案件将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问:设置三个基层法院以后,已在东莞市人民法院立案但截至新法院成立仍未办结的案件(包括审理的案件和执行的案件),其办结程序如何承接?当事人应该找原先的办案法官,还是所立案法庭所属的新基层法院?
答:从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市将设立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将予撤销。在东莞市人民法院撤销后,其受理的案件截止新法院成立仍未办结的案件(包括审理的案件和执行的案件),将依法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原案号将不保留,作结案归档处理,再重新立新法院的案号,重新安排新法院的承办法官承办。
东莞市人民法院将出具案件移送告知书,一式两份,由原案件承办法官填写附卷。新法院接收案件的承办法官填写新案号、承办人、联系电话和地址后,一份送达给当事人,一份附卷。
新承办法官将尽快通知当事人变动情况,当事人如不清楚,也可主动找案件所属的新基层法院立案庭询问。
问:三个新法院成立后,是否会招聘法院工作人员或辅佐人员,以解决目前法院人少案多的问题?
答:去年,东莞中院的人均办案数达到171宗,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名列前茅的,这种长期的高度办案压力,不利于东莞法院的科学发展,也难以长久。如何解决人少案多的矛盾,一是要增加人员,二是要改革和理顺现有的司法管理体制,以达到快带高效审理案件的目的。目前东莞市编委给两级法院200名临时辅佐人员编制,现在还未招满,我们会不断招收一些辅佐人员。至于法官编制问题,虽然现在编制已经满了,但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一些法官编制,以解决人少案多的问题。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暂定于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中石龙人民法庭审判办公楼,待新审判办公楼建成后再行搬迁。邮编:523320。
办公室电话:0769-81380993 传真:0769-81380983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设东城人民法庭、南城人民法庭、道滘人民法庭、麻涌人民法庭、石碣人民法庭、石排人民法庭、石龙人民法庭、松山湖人民法庭。
东城人民法庭辖区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
南城人民法庭辖区为南城街道、万江街道;
道滘人民法庭辖区为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
麻涌人民法庭辖区为麻涌镇、中堂镇;
石碣人民法庭辖区为石碣镇、高埗镇;
石排人民法庭辖区为石排镇、企石镇;
石龙人民法庭辖区为石龙镇、茶山镇;
松山湖人民法庭辖区为寮步镇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东莞市第二民法院'
办公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涌头村107国道莞长路段。邮编:523855。
办公室电话:0769-89889288 传真:0769-89889299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设虎门人民法庭、厚街人民法庭、大朗人民法庭、大岭山人民法庭。
虎门人民法庭辖区为虎门镇;
厚街人民法庭辖区为厚街镇、沙田镇;
大朗人民法庭辖区为大朗镇;
大岭山人民法庭辖区为长安镇、大岭山镇。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邮编:523710。
办公室电话:0769-89808666 传真:0769-89808777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下设樟木头人民法庭、常平人民法庭、横沥人民法庭、清溪人民法庭。
樟木头人民法庭辖区为樟木头镇、黄江镇、谢岗镇;
常平人民法庭辖区为常平镇、桥头镇;
横沥人民法庭辖区为横沥镇、东坑镇;
清溪人民法庭辖区为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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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三市区检察院
1月1日起正式成立
2009年1月1日,东莞市第二、第三市区检察院正式成立挂牌。原来的市区检察院改名为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新成立的第二和第三市区检察院作为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分别各设11个内设机构和2个直属机构,行使县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在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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