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 (记者汪洋通讯员高际法) 保定交警陈新立在执行奥运安保任务时,被冲卡轿车撞击致死一案,日前在保定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张海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保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保定市检察院指控:2008年7月31日晚,被害人陈新立等12名民警,按照保定市公安局奥运安全保卫任务要求,在天威西路与富江路丁字路口13号卡点设卡,检查由西向东进入市区的车辆。执勤民警将一辆制式警车停于卡点南侧便道,打开警灯示意过往车辆。位于卡点最西侧马路中心线,放有一块停车检查示意牌,卡点最东侧道路中心线南侧铺设有一条南北向的路障破胎器,并留有被检车辆通行的车道。路障破胎器西侧放有数个带有反光带的红色锥筒。其中陈新立身着警服和交警反光背心,手持停车示意牌站于最东侧锥筒附近。
23时许,被告人张海鹏驾驶一辆黑色轿车沿天威西路自西向东行驶,看到前方有警灯闪烁,张海鹏为了逃避卡点民警的检查,驾车未减速强行闯入卡点,陈新立等人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张海鹏不听指挥,继续前行。该车先从民警李金勇右脚面轧过,并将李金勇右腹部撞伤,后将陈新立撞出40余米远,摔在路上。张海鹏驾驶的轿车轧过阻车钉,冲出30余米后停住。民警陈新立经抢救无效死亡,李金勇受轻微伤。
据悉,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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