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一楼盘未验收却发房产证 开发商为房产局二级单位
鄂州江边古城花园小区,共有三栋房100多户。徐某等业主的房子出现裂缝,天天提心吊胆。经调查发现,开发商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但房产部门却发了房产证。
徐某昨称,他住在该小区C幢9单元,其住房由鄂州市房产局的二级单位——鄂州市房地产开发建筑公司(后改为鄂州市旧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2002年入住,还领到了房产证。住进去不久,房子横梁和多处墙体开裂。但徐多次与开发商协调,一直没有结果。
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提供的材料称,徐某入住的江边古城花园小区均没有通过验收。该站还于去年12月3日下文到鄂州市房产局,要求尽快完善验收程序,同时将开裂的墙体修复。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证明称,“鄂州市房地产开发建筑公司开发建设的古城花园小区,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鄂州市房产局相关人员称,开发商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也没有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但确实办了房产证。“这样做,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据了解,我国房地产管理法明文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合格,是颁发房产证的前提。 (楚天都市报)(鄂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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