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6日电 (记者潘跃)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在扎实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同时,民政部部署建立临时救助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相关救助工作,社会救助工作逐渐走上了综合协调发展的新阶段,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城市低保制度稳健运行。2008年,民政部先后两次会同财政部下发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督导各地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涨幅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城市低保对象1092.7万户、2282万人,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208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34元,进一步巩固了应保尽保成果,初步形成了低保标准与补助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
——农村低保制度快速推进。2008年,农村低保制度全面推行,重点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的常年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农村低保对象3957万人,正向应保尽保目标迈进。目前,全国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978元,月人均实际补助为44元,救助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落实。2008年,各地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去年11月底,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531.7万人,初步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调整公布供养标准,落实供养资金,供养水平不断提高。目前,集中供养水平为每人每年1968元,分散供养水平为每人每年1518元。有11个省份给五保对象发放了临时物价补贴。同时,各地加快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国五保集中供养人数已达144万人,集中供养率提高到27%。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2008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从试点探索进入全面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覆盖全国城乡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直接施救和资助参保(合)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基本确定。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0.4亿元,地方财政投入42.5亿元,人均筹资水平已达120元/人。随着资金投入的增加,救助效果日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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