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二套房贷细则出台 直系亲属可提公积金
记者1月6日获悉,结合新出台的房产新政,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市用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的政策作出解释。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解释说,政策中的“相应额度”为补差额度,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减去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凡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在2008年11月3日以后的都可执行此政策。目前,南昌市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执行的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和3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例如某职工在用20万元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后,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还没有达到南昌市的人均数,那么他在购买二套房时可使用1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同时,南昌市将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范围扩大了。凡2008年11月3日后办理购房登记备案手续的职工,其购房提取范围由原《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夫妻双方及其他房屋产权共有人扩大到了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专指同户直系血亲。在办理提取手续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提醒市民,由于新年来临,近期已经进入住房公积金提取高峰期,每天办理人数很多,市民应尽量避开这个高峰时段,在本年度的任何月份均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还可与该中心签订委托协议,由中心代办,在每年约定的时间内将提取金额直接划转至个人的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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