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1月7日电(袁黎)记者7日从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青海省已建成53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社区、村社广泛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目前,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已覆盖全省,为青海省的基层法律服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启贵介绍,青海省法律援助10年来触角不断向基层扩展,已建立乡、镇和各级工、青、妇、残、老龄委、院校等法律援助工作站535个(乡镇285个、社团组织250个),其中,2008年新建法律援助站175个,比上年增加了48.6%。2008年6月,在青海省武警总队成立了全国武警系统第一个法律援助站。
与此同时,法律援助服务队伍的建设也达到了新的水平,全省现在已有法律援助工作者308人,培训法律援助业务人员1214人次,2008年还接收了24名法律志愿者在工作站服务。
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青海省法律援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据了解,青海省建立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长效机制,将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全面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建立了完整的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政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做到了法律援助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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