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违章者回队处理遇车祸
搭顺风车的司机当场身亡,本意做好事的交警自己受伤
本报讯 昨天上午6点多,在宁通高速下行线151公里+200米处,一辆泰州籍警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猛烈碰撞,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一青年男子当场身亡,驾驶警车的交警受伤。
据泰州市交巡警支队宁通高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昨天上午6时许,当时在路面值勤的该大队交警小李,看到前方一辆大货车有违停现 象,遂在高速公路刁铺出口处,将其拦下例行检查。经检查,小李还发现这辆河北籍的货车超载。根据有关规定,小李暂扣了司机相关证照,开具代理单后要求司机到高速大队去接受处理。由于宁通高速大队办公所在地位于泰兴东出口,距离刁铺还有近30公里,作为外地人的货车司机不知该怎么走。得知小李值勤完要回大队,货车司机主动提出要搭其“顺风车”,小李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就这样,货车司机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小李开着警车,他们一起上了路。当行驶至宁通高速下行线151公里附近时,小李突然发现前方一辆大货车停在行车道上,刹车已经来不及,他忙猛打方向紧急避让,但还是撞上了货车。原来,因前方有追尾事故发生,该货车临时停车,车后没有放置任何紧急停车的标志,被小李的警车一头撞了上来。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河北籍货车司机当场身亡,小李头部受伤,后被迅速赶到现场的120急救车接走。据了解,货车司机系河北邢台人,今年32岁。事故发生后,宁通高速下行线泰州段一度被“封”,直到昨天上午8点20分才开通。
对于该意外事件,江苏广瑞律师事务所的周美春律师认为,尽管小李没有收货车司机一分钱,让其乘“顺风车”,但双方已经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小李应该保证其途中的生命安全,因此,发生意外,小李须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小李做好事却意外‘惹事’,让人非常痛心”,昨天宁通高速大队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小李按照有关规定其执法工作已经完成,货车司机完全可以自己凭代理单直接到大队去接受处理,小李没有义务开车“带”其到大队。对于货车司机要乘“顺风车”的要求,小李也完全可以拒绝。但考虑到货车司机是一个外地人,大队距离现场较远,小李是出于“做好事”的想法“捎”上他的。该负责人最后表示,大队将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处理事故的善后问题。
(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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