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1月7日电记者李青记者今天从江西省民政厅获悉,该省去年共有17.2万不符合最低保障条件的群众被清出低保,其中城市低保清出7.2万人,农村低保清出近10万人。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使低保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该省实行低保动态管理,对常补对象采取年度审查制,对非常补对象采取半年审查制。
各县(市、区)都组成工作组下到乡镇、街道进行审核,还通过不定期抽查、上门入户、查证核实、邻里访问等方式,了解家庭人口收入变化情况,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为了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该省还建立了城市低保工作监督员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聘请近2万名城市低保监督员和2万名农村低保监督员,使低保工作实现阳光操作。
另据了解,面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特殊困难人群,该省还于2007年4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把非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中低收入家庭重病、低保家庭成员亡故、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和公共突发性事件等列为救助内容。该制度实施以来,现已发出1400万元救助资金帮助3.25万群众渡过了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