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9日专电 (记者刘宝森)为改善市内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山东济南市规定从今年起行政区域内,任何工程遇到4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土方施工作业,以治理城市扬尘污染。
据了解,目前道路施工和建筑施工工地已普遍成为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
为改善空气质量,济南市从1月1日起开始执行《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要求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遇到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密闭车斗,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从建筑上层清运易散性物料、渣土或者废弃物的,应当采取密闭方式,不得凌空扬撒。
《规定》要求,招标单位在对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应要求投标单位一并提交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一并审查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举报。对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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