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月9日电 (齐健、娄辰)自2009年1月1日起,贵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施工企业,须在项目中标后向专门账户存入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
据贵阳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介绍,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主要集中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而且拖欠金额较大,农民工被拖欠人数较多。
针对这一情况,贵阳市政府颁布实施了《贵阳市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保障制度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定,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企业,须在项目中标后,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商业银行设立的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专户中,存入中标合同价格1%至3%的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以用于垫付农民工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若出现施工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先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整改,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经农民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从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中取出资金,垫付农民工工资。
贵阳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省处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发展的阶段,这一制度的出台将有利于预防和解决交通行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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