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合议庭是安徽省率先成立的专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合议庭。多年来,维权合议庭心系军人军属,把公正、迅捷、优先、便利地处理涉军纠纷原则贯彻到每一起案件中,解军难、维军权、稳军心,受到了军人军属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五年来,合议庭先后接待军人军属来访420余人次,审结各类涉军案件130余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230多万元,有力地维护了部队和社会和谐稳定,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总政治部的联合表彰。
完善机制 畅通审理渠道 维权合议庭针对涉军案件涉及面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的实际,蜀山区法院先后出台了《优先审理涉军案件的实施办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工作细则》、《涉军案件诉讼须知》等规范性文件,抽调业务骨干为维权合议庭成员,由资深业务庭领导担任审判长,负责审理涉及军人军属维权案件。在此基础上,指派立案庭专人管理涉军案件流程,专门负责立案、移送合议庭、安排开庭日期,加快了涉军案件在法院内部的扭转。2008年2月,某部干部刘汝山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诉至法院,刘某只有一个月休假时间。为加快办案进度,立案庭受理后,第二天立案,第三天移送,第四天排定开庭日期,维权合议庭在答辩期满即开庭审理,当庭做出判决。整个案件从起诉到审结,只用了19天,刘某对该案的处理非常满意,归队后专门给法院写来感谢信。
对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案件,维权合议庭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政策,免去军人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守护国防。2008年7月,蜀山街道军属王殿银因房屋排水问题与邻居王西昌发生口角,被打成轻伤。立案人员考虑到军属家庭的实际困难,免去了王殿银2000元的诉讼费。据统计,5年来,他们共为涉军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14万余元。
加强合作 畅通联系渠道 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关键要使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反映得上来。为此,维权合议庭与区人武部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互通信息,通报案件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协商解决办法。2007年4月,驻军某单位实施国防建设工程,对进行拆迁的居民实行“拆一还一”的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相关补助费按政策据实结算。居民林某迟迟不按要求搬迁,提出无理要求,并采取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国防建设工程的顺利展开。人武部在联席会上汇报了案情,蜀山区法院在经过种种措施未果后,于2008年3月14日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林某进行强制执行,并立即组织对其所在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其他几户抱有侥幸心理的居民见状纷纷主动搬出来。至此,制约驻军某单位实施国防建设工程建设的挠头事得以圆满解决。
蜀山区涉军单位多,辖区有军队院校、医院、干休所、武警部队等军事单位,常住军人、军属近10万人,特殊的区域性质使涉军纠纷占有一定的比例。为使涉军矛盾和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合议庭根据驻地团以上军事单位法律咨询站站长身在基层、懂法律、会做思想工作的特点,协调聘请他们为维权合议庭联络员,对涉及军人军属案件,特别是被告是军人军属的案件,及时与联络员取得联系,请他们出面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2008年11月,合议庭受理一起离婚案,被告汪某系驻地武警某部三期士官,婚后夫妻性格不和,已经分居,感情破裂。但汪某坚决不同意离婚,表示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就进行报复。为防止矛盾激化,合议庭没有急于下判,而是协调所在部队联络员协助做工作。经过联络员多次耐心细致的疏导,最终以调解结案,消除了一起因离婚诉讼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
拓宽领域 畅通服务渠道 “时刻为涉军维权撑起一方蓝天”,这是合议庭法官们的共识。为拓宽服务领域,更好地服务部队和广大官兵,每逢“八一”、国防教育日和其他节假日等重要节日,合议庭都要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开展《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庭工作规则》和《涉军案件诉讼须知》等。五年来,他们先后到驻军讲法制课近50场,开展法律咨询30余次,直接受教育官兵4660多人次,解答涉法问题1980个,帮助解决涉法问题61起,深受官兵好评。
为提高办案效率,维权合议庭成员注意选择一些典型涉军案例,就地办案,以案讲法。井岗镇村民李某因小事将军属刘某打伤,维权合议庭受理该案后,了解到当地曾有多名军属先后被人打伤,就专门到该地公开审理,组织220名村民旁听,依法判决李某承担侵权责任,全额赔偿医疗费,使当地群众深受教育,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