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办理情况” 再提“代表建议”
本报讯 “带着建议上会”已经成为人大代表履职的标志性体现。记者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报到现场发现,与以往“代表先提建议,等待办理结果”有所不同,今年很多人大代表是“先看办理情况,再提代表建议”。
在征得马佳代表的同意后,记者看到了这份长达131页的文件。其中详细记录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520件议案(或建议)的题目、编号、主提代表姓名、承办单位以及办理结果。对于人大代表最为关注的办理结果,文件标出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类中包括A1“解决或基本解决”、A2“取得进展”、A3“短期内难以解决说明后代表理解”三种情况;B类为“列入计划,两三年可解决”;C类为“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D类为“留作参考”。
马佳代表告诉记者,在今年上会之前,她一直在进行关于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和无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调研,准备上会提交相关的建议。然而,当她在逐一查阅建议办理情况的时候,发现安丽娟代表已经在去年的人大会议上提出了这个建议,在办理情况中也标明了解决或基本解决。“因此,我就及时更改了建议题目,这样既节约了建议资源,同时也提高了建议质量。”
与马佳代表有着同样感受的还有市人大代表曹建华,曹代表说,在准备建议之前,她首先在建议办理情况上下足了工夫,“什么样的建议能够办理,建议应该从哪个角度提出,都可以归纳出来,这样提出的建议质量肯定会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维林表示,向代表发放建议办理情况此次是首开先河,主要是希望能够把建议办理情况作为代表提出新建议的依据和参考,在建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层面进行引导,使有限的代表建议资源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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