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定波 为切实解决未成年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东台市等法院相继设立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
据悉,江苏省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积极推动设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或在已设立的法院司法救助基金中,优先对各类案件中急需经济帮助的未成年当事人给予必要的救助。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设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对确实有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施以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避免新的不稳定因素出现,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天宁区法院设立了20万元涉少案件司法救助基金,并与民政局达成共识,协助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慈善基金或者优先办理生活低保手续,以解决他们长期的生活、学习和医疗费支出的需要。
据统计,近两年来,天宁区法院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未成年人起诉的9件民事案件缓、减、免收诉讼费6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基金12万元。
此外,天宁区法院还建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的“绿色通道”制度,对涉少民事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做到快收、快结、快执。在诉讼费交纳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及抚育费、医疗、损害赔偿的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依法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