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小姑娘’非法募集资金7个亿”追踪
资金缺口太大 受害者众多 社会影响太坏
所以最终还是死刑
记者 肖菁
本报讯 本报第一次报道“小姑娘”案是2007年9月,那时案件刚由丽水市检察院起诉至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的罪名是“集资诈骗罪”。案件经过一审,上诉,昨天上午十点终审判决:死刑,维持原判。
为什么是集资诈骗
近年来,高利息借款引发的案件频频见报,而“小姑娘”案在案发时算得上是当时数额最大的一个,此后东阳吴英案、丽水银泰房产案等大数额非法集资案件又相继案发。
这些案件在表现形式上有个共同点:集资者以高利息相诱,受害者主动出借。“小姑娘”后期的月息甚至高达1毛。2005年,“小姑娘”名声大震的时候,出现过当地人排队在她公司门口借钱给她的场景。
而这个案件的恶劣之处就在于,“小姑娘”借了7个多亿,只有2000多万拿去投资美容院、矿山,钱进去没多久就投资失败出来了,但此后她仍以这些名义在大肆借钱,后来一些开公司的说法干脆成了借钱的幌子。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骗”的成份就很大了。而不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钱借来是有实际投资经营的,最后因为种种原因还不上。
为什么是死刑
在老的刑法中,集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修正后的新刑法,把集资诈骗的量刑提高到死刑。
“小姑娘”够得上死刑,是因为最后没有补上的资金缺口上亿,数额实在太大,而且受害者众多,社会影响太坏。在检察机关的起诉状里,小姑娘案件的受害者名单就是满满两页,200多人。
昨天的判决很简单,法官花了10分钟读完了判决书,问杜某听清楚了没有,杜某的神情与一审相比也黯淡了很多,一审时她曾慷慨陈辞为自己辩护,昨天仅仅问了句“那些证据都交审核了吗”。听到法官肯定的回答后,她就默不做声低头在判决书上签上名字。
宣判后,“小姑娘”不会被马上执行,省高院将在7天内将此案交最高院核准,最高院还会有提审这一程序,进行死刑复核。
昨天,有十多位当初借款给“小姑娘”的人来旁听,听到判决后,他们也神情复杂——自己的钱拿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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