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月13日消息 (本网记者王晓灵)海南自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给广大的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但在实行过程中,群众普遍都感到还存在就医难、报销烦琐、医疗费用高、大病看不起等问题。
周敬民说,群众生急病直接到市(县)医院就医,或因事在市(县)而直接到指定医院就医等,须层层签批后才能报销。群众来回返往既花时间又花钱,对此意见很大。如果住院,首先遇到的是一个“门槛费”的问题,就是住院首先要交一笔费用,这笔费用还不是一个小数目,有几百元,况且这一笔费用还不予报销。住院费用报销也要看用的是哪种药,有的药是自费的,最后住院费的报销比例算起来远远低于规定标准。在大病救助上,补助标准过低,补助重点不突出,患有特大疾病的农民即使有了合作医疗及一些补助,仍可能致贫、返贫。周敬民直言,这样达不到“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目的。
他建议,为方便服务群众的角度,在市(县)范围内,群众凭合医证即可在各家医院就医,即可现时报销;取消“门槛费”,或将“门槛费”列入报销之列,也按比例给予报销;建立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标是减轻农民因大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此外,周敬民还建议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设立省、县(市)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人员和弱势群体给予医疗方面的特殊照顾和救助;正确界定“大病”概念,将短时期内在院治疗必须支付大额医药费用的病例定义为“大病”,以便得到大病统筹基金的补助,并突出补助重点,提高补助标准。
作者: 王晓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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