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劳厅和省卫生厅日前联合下发了《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以下简称病种目录)和《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病种目录》(以下简称门诊治疗病种目录)以及《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儿童营养不良、麻疹、水痘列入医保
据了解,除《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外,新增的儿科病种为:营养不良(中度或者重度),维生素D缺乏性抽搐症,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症,儿童麻疹(有合并症),水痘(有合并症),幼儿急疹(有合并症),流行性感冒出现合并症如支气管炎或肺炎或心肌炎,小儿腹泻合并水、电解质紊乱,营养性贫血(中、重度),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小儿癫痫,脑性瘫痪(有合并症需要手术治疗),小儿急性偏瘫,脑积水(手术治疗),抽动障碍(重症),苯丙酮尿症等20种病种。
对符合《病种目录》规定的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病种,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医药费;属《病种目录》规定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病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医药费。
15种特殊病种列入门诊治疗
参保居民患有以下15种特殊病种,其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15种门诊特殊病种为:各种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脑中风(偏瘫)、帕金森氏综合症、高血压(Ш期)、糖尿病(并发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结核病(活动期)、老年性白内障(晶体植入治疗)、肝胆、泌尿系统结石(震波碎石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小儿脑性瘫痪(门诊康复治疗)。
门诊特殊病种的鉴定以市级或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鉴定为准,精神病的鉴定以专业防治机构的鉴定为准。精神病、恶性肿瘤病人可无需转诊直接在专业防治机构治疗。
24种中西儿童药品可报销
据悉,新增儿科药品品种为:西药类包括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剂)、赖氨酸肌醇维生素B12(口服液)可乐定(注射液,限于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等。
中药类包括炎琥宁、小儿肺炎散、双黄连口服液、健脾散、鱼腥草口服液等。
据介绍,《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甲、乙类管理,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再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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