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13日电记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今天在此间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统一基层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的要求,已经起草了相关指导性文件。
据了解,审判工作流程管理是各级法院立案机构的三项职能之一。
近年来,各地法院以审限跟踪管理为流程管理的核心和主线,不断强化管理措施,有力保证了绝大部分案件在审限内审结。
苏泽林在今天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立案审判工作会议上说,目前,有条件的法院已经实行电脑随机分案,避免分案中的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开、公正、透明。吉林等地法院通过成立专门的流程管理委员会或者设立流程管理办公室,将流程管理从案件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了立案庭应当在立案登记的同时确定开庭日期和审判场所,并根据审判人员或者合议庭的职责分工,依案号顺序或随机确定案件承办法官。
“顺序或随机分案原则的确立,将有效保障程序公正和审判公开。”苏泽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