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定波“江苏法院正在尝试建立外来犯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屹在近日召开的江苏省少年司法论坛上透露。
据介绍,目前,江苏省一些法院针对外来人员犯罪比例较高,帮教措施难以落实的情况,着手建立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基地,利用基地平台加强对犯罪的外来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
张屹表示,该措施着力体现少年审判的预防效果,将有效破解外来人口犯罪缓刑适用条件问题,实现对外来犯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
与此同时,江苏法院充分发挥少年审判职能,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全省法院推动“全面维权”工作机制,要求从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监等所有立审执环节都要贯彻维权理念,落实维权措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对符合缓刑、免刑条件的尽量适用缓刑、免刑,给被告人改过自新机会。”张屹说。
据统计,2008年,江苏法院共判决8212名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的人数,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88.22%;判处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的人数,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