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上午,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玉梅欣喜地发现,今年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接受了她在上一届人大时提出的建议,将“全年结案率”改为“全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简单增加了几个字,却改变了法院传统的统计方法。
王玉梅告诉记者,过去法院统计结案率的方法是简单地以时间为界限,即截止到12月20日案子的办结率。但是由于案件都有一定的办理时间,有的案子甚至需要三个多月才能结案,可是法院又往往以结案率作为考查的指标,所以造成基层法院有一个怪现象,就是到11月以后不敢立案了,特别是案件特殊、审结期长的案子。
“这样就会影响当事人的利益,比如有的案件是有诉讼时间限制的,如果当时不立案就可能导致无法起诉了。”王玉梅说。
在发现这一问题后,上一届就是人大代表的王玉梅就以建议的方式向人大提出了建议,今年终于在法院工作报告上得到了体现。“虽然只是个简单的统计改变,但是这说明我们人大代表真的起到了作用。”王玉梅分析,这样一来数据将更真实,没有水分,而且更改以后,结案率仍有95.2%的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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