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宏鹏通讯员翁岚斌“救命钱拿回来了,感谢福建省平潭县法院法官为我们农民工解了燃眉之急,我们可以安心地回家过年了。”近日,贵州籍农民工薛某一家在领到25万元工伤医疗费后激动地说。
2008年6月29日下午,受聘为福州某电子技术有线公司施工人员的农民工薛某,在平潭县流水进城路段正常上班受伤,共支付医疗费等计人民币30万元左右。
薛某家只靠其一人打工养活全家5口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公司不肯垫付医疗费。他向平潭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一次性预付给薛某25万元,但公司不履行裁决。近日,平潭县法院受理薛某申请强制执行后,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福州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第三人平潭县某局享有到期债权253650元,并将25万元如数交到薛某手中。
“临近年关,法院开通返乡民工"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四到位举措,即调解到位、执行到位、保障到位、延伸到位。”平潭县法院院长梁华介绍说,在立案庭设立速裁调解小组,加大对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的调解力度,对债权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民工案件,立即通知双方到庭调解,对调解不成的简化程序,依法速裁。严格落实保障到位,对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小岛农民工,依托巡回审判法庭,实行巡回审判机制节约农民工诉讼成本;对身体不适、行走不便的农民工,简化立案程序,实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并根据农民工实际困难,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
平潭县法院还严格落实延伸到位,加大送法力度,着重讲授怎样依法讨薪、起诉步骤、庭审程序和强制执行等农民工关心的相关法律常识,并针对在办理农民工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主动、及时深入基层调研。截至目前,该院共为26名农民工追讨回工资、医疗费用等共计4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