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信用卡将取消全额罚息
下月22日起,还款剩余部分不再按全额计息
商报讯 记者 崔吕萍 周科竞 曾经被卡奴称为霸王条款的信用卡全额计息制度将得到改善。昨日,工行悄然在其网站挂出了调整信用卡章程的公告。
记者注意到,这份最新的《章程》中最大的变化是在其有关计息及费用规定的条款。新《章程》明确规定,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则应支付所用款项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外,还应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滞纳金。
此前,该行对国际信用卡在内的牡丹卡实行的都是全额罚息制度,即只要有1分钱金额未还,就要对消费款全部从消费发生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2004年底,本报曾独家报道过,一位工行牡丹国际卡的用户由于记错了还款额,他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少还了0.24元(事后才发现)。就是这区区0.24元,工商银行在他1月份的账单里按照全额(近4万元)记账两笔共计853元的利息。
工商银行新的计息方式更加合理和具有人性化,未来各家银行将会逐渐效仿,如果其他银行仍采用原有的计息方式,那么其客户可能会大面积流入工商银行。
此外,工商银行新章程中还增加了防止信用卡套现的条款。新章程规定:不得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资金、积分、奖品或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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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用牡丹信用卡1月1日消费1万元,在2月25日还款5000元,按照原来的计息方式,张三应支付1月1日至2月25日按照1万元计算的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及在2月25日之后按照5000元继续计息。
按照新的章程,张三的1万元消费中,5000元享受免息还款待遇,未归还的5000元计息,也就是从1月1日开始,张三按照5000元本金计息,新方案将为张三节省140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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