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30日电 (记者 董振国)山东省近日出台严格措施,保证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带薪年休假是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保证工作人员休年休假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定责任。
各级要把所属部门、单位依法安排和执行年休假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依法行使职责,主动会同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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