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法院系统开展司法民主建设,源于不久前的一次调查。在历时两个多月的问卷调查和走访后,他们得到百姓最多的反映是,“神秘”:法言法语听不懂,为什么这样判弄不明。法官正襟危坐,未上法庭先胆怯,一般都不愿打官司。
“法院神秘得让群众害怕,这与人民法院的名称是不相符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晖国认为。于是,他提出了用“司法民主破除司法神秘化”的思路,用看得见的公正取信于民,让法院再无神秘感。
周晖国认为,造成法院“神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段时期以来法律界推崇的法官“精英化”思想。“法官应该主动适应群众需求,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社会效果。”他说。
高淳县法院就是从当事人的感受入手,解决了一道诉讼难题。
被告张某因矛盾毒死了邻居孙某养殖的螃蟹苗,孙某要求赔偿11万余元。
根据鉴定,孙某的直接损失只有1.8万元。11万和1.8万的巨大差距,孙某很难接受。承办法官就不断地同孙某沟通,“你看,你的损失以后还能挣回来,可他砸锅卖铁也赔不了11万块钱。大家乡里乡亲,退让一步怎么样?”
最终,孙某不但答应了1.8万的赔偿,甚至还“提醒”法官给张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同样的结果,因为处理方式的不同,效果大不相同。如今,让“法言法语”变成老百姓听得懂的家常话,已成为全市法官审理案件时的“硬杠杠”。
坐堂审案是许多人对法官的印象,而如今在南京,法庭开到田间地头甚至病床前都不再是新闻。
曾某系南京市六合区某镇村民。1997年,他将村中房屋变卖,1999年又将承包田交给他人代种。2000年9月,所在村组在重新调整责任田时,曾某因此未分得田地。2004年取消农业税后,曾某向村组等部门要田未果,遂于2006年7月提起诉讼,要求村组返还其承包的8亩耕地并赔偿损失9600元。
这个案子几上几下,当事人非常不满。去年,六合区人民法院奉命再次组成合议庭审理。院长汪敏先后5次进村入户调查情况,做不同群众的协调工作。在2009年即将来临之际,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曾某承包权得以实现。
为了“让人民知晓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实现司法与人民的融合”,南京市两级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开设12368声讯查询系统;开办《法庭传真》电视节目;开展人大代表旁听“百例庭审”活动,已有4590余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旁听各类案件319件,人大代表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200余条。
玄武区人民法院锁金村法庭有一个人民调解窗口,担任调解员的是3名人民陪审员。去年11月的一天,一对夫妻相互指责着走进这个人民调解室。值班的人民陪审员刘春华笑脸相迎,几句家长里短,就让一场离婚官司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