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某银行淮南分行高皇分理处(以下简称“高皇分理理处”)5名工作人员分别被判处无期、17年、10年、3年不等处罚。
以李晋为首的高皇分理处工作人员,涉嫌挪用公款案在公安机关已侦查1个月,在无任何结果的情况下,移交至该市检察院反贪局的。
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
经查实,在2000年至2006年7月间,李晋、陈刚、章利珍、倪永顺、黄兆秀利用担任某高皇分理处工作人员的便利,分别和共同挪用公款、贪污公款;倪永顺与李晋共谋挪用公款。至2006年8月案发,共造成高皇分理处资金短缺5414239.81元。
在此案中,该分理处的工作人员玩着空打资金,为亲戚朋友做生意,满足对资金的需求;利用单位资金私自放贷,不归返放贷本自息;利用单位名誉揽储户资金,归个人使用;利用单位资金支付个人揽储利息和弥补动用客房资金利息;利用单位资金供自己做生意及满足个人所需;参与赌博及利用单位资金之便为其朋友虚开验资证明。(通讯员许广辉王来勇)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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