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莉)2月3日,家住铁西的张军在刚刚办完低保证后,便欣喜地得到了由区民政局为其提供的2000元医疗费以治疗他的结核病,使其及时地得到了介入治疗。记者获悉,像张军这样的困难群众,如果患有尿毒症、肺结核、白血病等9种特殊疾病,将得到特殊的社会救助。
铁西区在实施城乡群众特殊困难社会救助50条的基础上,针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救治,再次出台《困难群众特殊疾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如需进行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患上高血压病Ⅲ期、冠心病陈旧性心梗、糖尿病合并症、精神病、肺结核、白血病均可获得社会救助。
这项办法规定,精神病患者住院,由医保中心统筹支付发生费用的55%,其余的由区政府救助30%,每月最高限额900元,区精神病院承担10%,个人自付5%;结核病患者住院后实行三个月的强化治疗,住院强化治疗期间每月费用不超过3500元,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后,其余部分区政府救助80%,每年最高救助限额3800元。低保边缘户按低保户标准的60%救助。尿毒症透析患者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后,区政府每季度救助其余部分的30%,每年最高救助限额5000元;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含白血病)享受相关政策后,区政府每季度救助其余部分的30%,每年最高救助限额4000元。低保边缘户按低保户标准的10%救助。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患者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后,区政府每月救助其余部分的50%,每年最高救助限额1.2万元。低保边缘户按低保户标准的30%救助。
其他特殊疾病全年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据介绍,特殊疾病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户患者出院后,携带住院病志、出院小结、门诊病志、化验检查结果和住院结算收据,连同低保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于每月的20日至25日,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保科提出救助申请。